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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四種心靈需要

孩子的心靈是一個沒有雜質的淨地,沒有謊言,沒有欺騙,一切都直來直去, 他們的行為都是基於想滿足自己某種單純需要所致。但如果爸爸媽媽對他們的行 為缺乏敏銳觸覺,則可能引起不良的行為問題,如能小心參考下列四點,則有助於瞭解他們的心理。  
    心理學家分析,每個孩子都有下列四種心理需要:

  1.父母的愛護和關懷;

  2.被接受、被尊重;

  3.得到別人的讚賞;

  4.在家裡有地位。

  有些孩子可以利用好的行為表現,來取悅父母得到讚賞,從而滿足其心理需要; 但有些孩子不能做到此點。當心理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會以不適當的行為作為補償。

  四種不適當行為

  第一種:引起注意。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注意,才會感到自己被父母重視。而當 孩子不能從好的行為取得父母的注意,便會用不對的行為來達致目的。

  第二種:爭權力。像成年人一樣,孩子覺得自己是重要的,需要得到別人尊重和 接受。當孩子覺得父母用權力來支配自己,就會以反抗來表現自己的能力。父母愈是 行使權威,孩子的反抗就愈大。

  第三種:報復。孩子在與父母爭權力的過程中,往往是失敗者;便轉用報復的行 為來刺傷父母的心。孩子覺得這樣才令父母知道他的重要。

  第四種:自暴自棄。當孩子覺得自己全無價值,就連對抗和報復的勇氣也失去, 則會透過表現無能來逃避別人對他的要求。

  過分保護、同情、控制和支配孩子,均是不尊重的行為。負責任的父母應以友善 和嚴謹的態度,給予孩子選擇自由,同時讓孩子親歷此抉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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