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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業餘作者

愛好文學,這是我最大的幾乎也是唯一的愛好。成為作家,是我多年的夢想。可時至今日,我依然不敢把自己當作家看待,這不是矯情,是事實。如果我偶爾自我感覺好一點的時候,我可能稱自己為業餘作家,這種情況大多是酒喝多了或者夢裡,對外我斷斷不敢稱自己作家,雖然我名片上也印有關團體的頭銜,那是虛榮心作怪,蒙人的。
  
  我只是認為自己是一個業餘作者。這種感覺,一是自卑,二是自己並沒有多少成績。自認為還沒有達到可以稱為作家的程度。這不是謙虛。
  
  市場經濟催生了許多新生事物,以前我敬仰和羨慕的作家也像雨後春筍一樣多了起來,說不定在什麼場合你就會碰到一個自稱作家的人,雖然這個人並沒有寫出讓人難忘的文章,甚至這個人說話錯字連篇,但並不妨礙他自稱作家的良好感覺和狀態,端著架子,拿捏出一副文人派頭(其實那根本不是派頭,是裝蒜)。我真佩服這種人的膽量。
  
  我說自己是業餘作者是有根據的,一是我有自己的工作,而且是繁忙的工作,沒有靠文字吃飯的打算;二是我寫作是絕對靠業餘時間,白天基本上就沒有時間寫,晚上要等到12點以後,因為從早起5點開始我就要監聽節目,到晚上12點節目結束,怕出事故,停播一分鐘就是事故,輕則做檢查扣工資,重則危及飯碗,我一個農民子弟好不容易吃上了公家飯,容易嗎?三是我沒有節假日,我的年休假多年沒有休過,就是節假日單位有了事情我也要去跑,主要是咱官太小,不事必躬親也沒辦法。
  
  給自己定位業餘作者也有好處,不用給自己規定寫作任務,興致來了就寫幾下子,忙了就不寫。所以我一年很難寫多。當然,這麼大年歲了,業餘作者不能總是業餘水平,就盡力寫的精一點(也未必就精),盡量少給自己留遺憾,盡量對得起讀者。
  
  為了使自己的業餘水平有所提高,我盡量減少外面的應酬,酒能不喝就不去,實在推不過就應付一下,半路走人。再說自己的血脂稠,多喝酒也不好。自然,我寫散文與別人喝酒打麻將甚至泡妞一樣,就是打發業餘時間的一種方式。不過這種方式好一點,喝酒出事怎麼辦?打麻將輸錢怎麼辦?泡妞傷腎不說,讓警察抓住怎麼辦?自己一個工薪階層,沒有錢,就只好寫散文打發業餘時間,等我有錢了,年歲也就大了,酒喝是不動了,老眼昏花麻將也不敢打了,身子骨也不允許泡妞了,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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