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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自己去闖蕩人生

父母可以給孩子生命,卻不能給孩子人生。孩子的人生,連同他們的成就和幸福都是由孩子自己去創造的。
    19世紀,在丹麥。
    一個出身於鞋匠家庭的窮孩子,在父親去世不久,家人便為他的前途著急,並作了安排。奶奶主張他去當文書,媽媽主張他去學裁縫或木匠,繼父讓他自己去選擇,孩子則堅決表示要去演戲,當一名演員。疼愛孩子的奶奶和媽媽經過深思熟慮,最終決定讓孩子自己去闖蕩人生。
    這位14歲的少年獨自到了哥本哈根,去拜訪一位著名的舞蹈演員表示想學跳舞,卻被婉言謝絕;又去拜訪劇團經理,表示想當一名演員,經理嫌他太瘦,嘲笑了他。為了生計他去給木匠當徒弟,結果木匠嫌他幹不了重活兒把他辭退。一心獻身藝術的他又去拜訪音樂學院的教授,表示要學唱歌,這次被收留下來。本想一展歌喉的他不久由於患重感冒壞了嗓子,又不得不走出音樂學院的大門。後來,皇家歌劇院發現他有寫作才能便送他去一所中學讀書和練習寫作,結果又因為校長的指責和嘲諷,迫使他不得不離開學校。但他不屈服於命運,廉價租了一間破舊房子的閣樓,住了下來,刻苦地複習功課,終於考進了哥本哈根大學。
    這就是全世界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丹麥童話作家安徒生。不同國家、不同膚色的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從他的作品中,認識了世界上的美與醜、善與惡。
    安徒生的成功固然來自他的天賦,來自他的執著,但也不能不說來自他的奶奶、媽媽和繼父那個讓他闖蕩人生的最終決定。因為正是這個決定,使他更多地看到了黑暗社會中的各種人物和下層人民的疾苦,磨煉了他的才智和毅力。假如不是這樣,安徒生按照奶奶和媽媽最初的想法,真的去做了文書,或者裁縫,或者木匠,恐怕很難會給人類留下《醜小鴨》、《海的女兒》、《皇帝的新裝》、《賣火柴的小女孩》等偉大和寶貴的文化財富。
    父母愛孩子,就應當讓他自己去闖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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