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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幼兒期親密依戀的心理

依戀是由兒童與母親的共生關係引發的,心理學理論認為孩子在剛生下來的頭兩個月,處在原型自戀狀態,類似一種自閉,對外部世界渾然不知。這個時候的嬰兒相當於生活在伊甸園,享受著欲求與滿足。是母親的愛撫、溫暖、懷抱和哺乳,讓孩子從自體依戀轉向客體依戀,開始感知外部世界,感知自己與他人的關係,感知身體的邊界。如果母親性格強硬,動作粗糙,情緒不好,對孩子管理疏忽(讓孩子處於饑、渴、冷、濕等不安狀態),或不願親自陪伴孩子,把孩子寄養別處,甚至虐待孩子,那麼孩子就可能很難與人形成良好的依戀,心理發展延續甚至出現自閉傾向。有很多不能形成依戀的孩子,在成長中慢慢出現邊緣型人格障礙或自戀型人格障礙等。孩子在出生後的第一年很重要,母親的接納、喜歡、擁抱、軀體撫慰和精神關注,將促進孩子與母親形成信任、安全、溫暖的關係,這樣的依戀關係能讓孩子變得健康、活潑、開朗、自信和自尊。

  很多母親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因為自己初產沒有經驗,工作繁忙,住房條件不理想,而影響孩子的心理發展。其實心理學低估了嬰幼兒的心理能力,我們忘記了存在本能這個東西,絕大多數嬰幼兒都有主動與環境適應的能力。在沒有語言的時候,他努力用笑、眼睛的追隨、手舞足蹈、哭來表達內心趨向,討好並控制母親或照料他的人。母親或養育他的人不要挫敗孩子這樣的努力,給予必要的回應可以鼓勵並激發孩子努力發展與人的交流和建立親密關係。如果孩子在兩歲前,母親由於種種原因,如外出、產後抑鬱、讓保姆或奶奶全權餵養,沒有與孩子形成好的依戀該怎麼辦呢?孩子在前兩年已經出現一些心理發展問題又該怎麼辦呢?不要擔心,只要孩子五歲前回到父母身邊,一切就都來得及。兒童的發展其實並不像精神分析說的那樣是一種時間性、順序性很強的線形發展,我覺得兒童的心理發展很多是齊頭並進、並存不悖的。兒童的心理發展也可以看成一種心理欲求,這種欲求的滿足可以因為環境而延遲或階段性潛抑,只要母親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接納、欣賞,並適當地增加與孩子的軀體接觸、溫暖地擁抱、輕柔地撫慰、細心地照料,孩子仍舊可以重新獲得與母親的依戀。唯一不同的是,這種依戀可能會維持得比普通孩子更長一些。

  與父母形成深層依戀的孩子有以下特徵:

  人際關係中,開朗活潑,有自信和自尊,懂得愛別人,能與人「共情」,沒有暴力傾向,善良,寬容,知道自我的邊界,不對別人過度要求。

  能正確解讀父母教育自己的信息,打得也罵得,孩子不會忌恨父母,一般也不會讓父母太傷心。依戀不夠的孩子打不得也罵不得,因為父母這樣做會激發孩子內心深處對父母的不信任。

  當孩子回家,回到母親身旁需要和母親重建依戀的時候,母親最好不要做的事:

  對孩子身上的某些行為、特徵、習慣不滿意,忙著糾正孩子,讓孩子感覺很糟糕,沒有安全感。很長一段時間裡不要批評孩子,如果什麼事非說不可,也要這樣說:「孩子你這樣做很不錯啊,不過,媽媽還有一種方法,你想不想試試?」

  急於向孩子或讓孩子表達親密感,結果遭到孩子拒絕,引發大人的挫敗和孩子的焦慮害怕。

  拒絕原來曾與孩子形成依戀的人(如老人、阿姨),嫉妒孩子對那個人太好,讓孩子在客體關係發展中產生混亂的感覺。

  扔掉孩子隨身攜帶的舊手帕、毛絨玩具、漫畫書,給他買更好的。其實,這些東西對孩子內心平靜很重要,是一種對父母依戀的替代品,要暫時保留,耐心地等待孩子自己失去興趣。

  父母要用一種平和、堅定、溫暖的心去引導孩子,孩子會慢慢地完全投入父母的懷抱,完成兒童時期的心理發展任務——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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